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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论文必须是符合学术规范、未曾公开出版的原创作品。稿件的文字、标点、年代、数字等书写方式均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为准。
(2)文稿须附中文标题,不宜超过20字。若论文课题为基金资助项目,请在标题下方注明基金名称及编号。
(3)引言:主要介绍论文的研究背景、目的、范围,简要说明研究课题的意义以及前人的主张和学术观点,已经取得的成果以及作者的意图与分析依据,包括论文拟解决的问题、研究范围和技术方案等。
(4)参考文献列在文末,以中括号编码,按照文中引文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不单独分中外文。同一文献只出现一次。禁止将一部参考文献标注多个序列号。
(5)基金项目名称应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正式名称填写,多项基金应依次列出,其间以分号“;”隔开。
(6)请在来稿正文前提供中文摘要(200字左右)、关键词(3-5个),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或报告的主要内容。
(7)作者及其工作单位:文章必须有作者署名。有多位作者署名的,应按其在科研与论文撰写的贡献大小排列名次。作者工作单位应写正式全称,后加省、市名,邮政编码,并将这三项数据全部用圆括号括起来。
(8)如果能用文字简洁说明的内容就不必列表。图、表按其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次序连续编码,每幅图表应冠有图表序号及图题、表题。
(9)注释:凡对文章篇名、作者及文内某一特定内容所作的必要的解释或说明为注释。用“①、②、③、④……”编号,置于正文之后。
(10)本刊刊登具有创新性、高水平、有重要意义的原创性研究学术论文以及反映学科近期发展状况的文献综述和信息性文章。来稿应观点明确,论据充分、数据可靠,层次分明,文理通顺。
特别说明:论文必须是符合学术规范、未曾公开出版的原创作品。稿件的文字、标点、年代、数字等书写方式均以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规定为准。